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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劉侑霖 - 特教組長 | 2023-12-29 | 人氣:76

一、依據本府112年12月18日召開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 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籌備會議決議 事項辦理。 二、「113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 定安置」相關訊息如下: (一)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 1、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 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 優潛能者。 2、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、 數學、社會、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「甲等」以上,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 (二)學術性向(數理類)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 1、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 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 優潛能者。 2、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、 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「甲等」以上,且至少需有二 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 (三)學術性向(語文類)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 1、設籍本縣且 112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 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 優潛能者。 2、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、 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 「甲等」以上,且至少需有二 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 (四)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:請家長與學生於113年4月25日 (星期四)至4月26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至下午4時,向 113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(或高中附設國中) 輔導室報名。 (五)複選報名時間及地點:通過初選評量者,請家長或學生 於113年6月13日(星期四)上午8時至下午4時,向原初 審報名學校輔導室報名。 (六)初、複選時間: 1、初選:113年5月25日(星期六)。 2、複選:113年6月22日(星期六)。(七)餘項相關時程及資訊請參閱簡章。 三、由於本府曾接獲民眾表示學生符合資格,家長卻未接獲資 優考試相關訊息,爰請各校於文到後3日內公布簡章於學校 網頁,並請國小教務處協助篩選成績符合資格之學生,主 動通知報名相關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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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376470000A_1120525892_ATTACH1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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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) 376470000A_1120525892_ATTACH2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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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) 376470000A_1120525892_ATTACH3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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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) 376470000A_1120525892_print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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