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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劉侑霖 - 特教組長 | 2019-11-12 | 人氣:1112

主旨:檢送本縣109學年度國民中學【一般智能】及【學術性
向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各乙份,請查照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108年10月24日召開109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
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審查會議決議事項
辦理。
二、「109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
定安置」相關訊息如下:
(一)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
1、設籍本縣且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導
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
潛能者。
2、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、
數學、社會、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「甲等」以上,
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
(二)學術性向(語文類)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
1、設籍本縣且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導
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
潛能者。
2、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、
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「甲等」以上,且至少需有二
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
(三)學術性向(數理類)申請資格(需符合下列二項):
1、設籍本縣且108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,並經國小指導
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,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
潛能者。
2、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、
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「甲等」以上,且至少需有二
項成績達「優等」。
(四)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:請家長或學生於109年4月16日(星
期四)及4月17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至下午4時,向109學年
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輔導室報名。
(五)初、複選時間:
1、初選:109年5月23日(星期六)。
2、複選:109年7月4日(星期六)。
(六)餘項相關時程及資訊請參閱簡章。
三、由於本府曾接獲民眾表示學生符合資格,家長卻未接獲資
優考試相關訊息,爰請各校於文到後3日內公布簡章於學校
網頁,並請國小教務處協助篩選成績符合資格之學生,提
供報名通知書。
四、檢附109學年度國民中學【一般智能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
置簡章、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【語文類】資賦優異
學生鑑定安置簡章、109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【數理
類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各乙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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