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1-13 14:15:17 點閱:81
一、 |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2月30日總處綜字第1130003361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查「行政院所屬及地方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」第3點規定:「本方案之服務對象為各機關職員、約聘僱人員、工友(含技工、駕駛)、駐衛警察,其餘人員得由各機關自行審酌納入。」另查本府歷年員工協助方案服務對象為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,請各機關協助同仁解決可能影響工作效能之相關問題,減少對整體組織與個別員工的衝擊與影響,以持續建立美好溫馨的職場工作環境。 |
三、 | 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影本1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