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4-08-21 14:45:18 點閱:96
一、本縣國中體育班招生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由本府統一辦
理,欲申請就讀本縣國中體育班之國小應屆畢業生須先參
加本府舉辦之體適能檢測,通過體適能檢測成績標準者,
始可報名參加各校自行辦理之第二階段專長檢測及書面審
查。
二、114學年度國中體育班招生體適能檢測報名期間為113年12
月23日至114年1月10日,請務必轉知六年級學生,本縣國
中體育班升學管道資訊及招生期程,以維護考生權益。
三、114學年度起國中體育班招生體適能檢測簡章重要修正內容
如下:
(一)因應教育部自113學年度起修正體適能檢測內容,本縣國
中小體育班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內容調整為800公尺跑走
測驗、立定跳遠、坐姿體前彎及仰臥捲腹等4項。
(二)考生於國小5、6年級獲得本縣中小學聯合運動會或縣長
盃相關競賽成績前三名,或於國小階段曾獲得國手資格
者,經本府審查通過或專案簽准者免試錄取。
(三)第一階段體適能檢測通過分數下修為65分以上,分數採
計方式為4項測驗擇優取3項成績PR值計算平均成績。
(四)考生報名本縣各國中體育班第二階段之114學年度核准申
設的運動種類,若為國小階段無辦理縣長盃之運動種
類,分數採計方式為4項測驗擇優取2項成績PR值計算平
均成績。